(北京市公安局 2001/9/25)
9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发布了防治“尼姆达”病毒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9月19日,尼姆达病毒在我国出现以后,传播迅速,我市部分单位已经感染了该病毒,影响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尼姆达病毒具有感染速度快、扩散面广、传播形式复杂多样等特点。经分析,该病毒可通过电子邮件、共享网络资源、微软IIS服务器传播,也可感染本地文件。感染对象为使用操作系统(包括Windows95\98\Me\2000\NT)的计算机和服务器,发作时影响计算机运行速度,导致系统瘫痪。
各有关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自查(可使用最新的防病毒软件),保证网络安全。如发现恶意传播该病毒者,立即报警。北京市各病毒防治生产单位应做好病毒发作、破坏、恢复情况的统计,加强防病毒服务工作。统计结果于2001年10月9日上午10:00前上报市局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处。
有关尼姆达病毒的技术特征和解决方案可登陆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网站:www.antivirus-china.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