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资讯频道 >> 安全动态 >> 安全动态
资讯 病毒
 
利用电子邮件向网友讨钱 网络乞丐摆下10块钱骗局
www.rising.com.cn  2005-1-27 13:53:00  信息源:四川新闻网
广告  

    “请帮助我,给我10元钱吃饭。”,26日,在某公司就职的易先生给记者转发过来一封求助信,他称,向求助人寄出200元钱后,发现这是一个利用网络精心设计的骗钱圈套。

  收到求助信“网友”讨钱

  “尊敬的网友:您好。我是待业人员,家中存款已用完,现在只剩14元钱,快没饭吃了。请帮助我,给我10元钱吃饭……我可以向您发誓:我以上所说都是真话,如果是假话,我全家不得好死,我出门就被汽车撞死!”昨日上午9时,当易先生按习惯打开邮箱时,这样的一封求助信就跳了出来,随后,与他一个办公室的同事几乎都收到了这样一封信。

  寄出200元发现上当

  看对方写得惨兮兮的,午休时,易先生和他的同事们按照网上留下的账号存入了200元钱,证明该账号确实存在。然后,他又按照其提供的邮箱地址回了一封电子邮件,表示愿意帮助他渡过难关,然后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和办公室电话。

  可是,直到下午下班,易先生都没有收到电邮和电话。后来他通过查询发现钱已被取走了,易先生这才明白自己上当了。

  无独有偶,在成都某媒体供职的李小姐也有同样的遭遇。发给她的邮件内容竟然一模一样,只是收钱的人由“李涌泉”变成了“黄晓兵”。不过跟易先生不同的是,李小姐在信件留言中要求对方自己过来拿钱,对方当即在回复信件中表示拒绝。

  律师评点

  网络诈骗难以追究

  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周韬律师:由于“网络乞讨”数额较小,即使动机不良也不能构成诈骗罪。从民事角度来看,由于网络本身的隐蔽性,相关的证据无法保存和收集,不仅欺骗钱财的事实无法查清,甚至连当事人的身份都可能无法辨明,即使存在诈骗也难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像网络乞讨这种“自予”性质(即自愿向别人提供钱财)的行为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进行规范,也缺乏制裁的法律依据,只有靠广大网民自己辨别真伪,避免受骗上当。

  “网络乞讨”信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是待业人员,家中存款已用完,现在只剩14元钱,快没饭吃了;房租、水电费……等等还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还没找到工作。请帮助我,给我10元钱吃饭。请到中国银行往我的中国银行账号上汇款。现在银行汇款简单方便,您只要带上您的身份证和钱就行,不需要其它东西。(中国银行账号:4447848-0001-0060****户名:李涌泉)

  这不是骗人的信,您要不相信我的话,我可以向您发誓:我以上所说都是真话,如果是假话,我全家不得好死,我出门就被汽车撞死!!

  愿好人一生平安!李涌泉2005,1,24日


 

瑞星硬件防毒墙 瑞星硬件防火墙 瑞星杀毒软件网络版】【数据修复 IP地址查询 病毒上报
瑞星杀毒软件下载版 瑞星个人防火墙下载版 在线杀毒】【卡卡社区】【打印】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 把钱放到网上是否安全 瑞星毛一丁谈网络安全话题
  • 易趣邮件骗银行账号被假冒 瑞星专家支招识破骗局
  • “网络钓鱼”攻击无处不在 银行遭受损失最为严重
  • 网络安全专家发出警告 网络诈骗将更隐蔽、更危险
  • 假工行网站利用网上购物诈骗 疯狂敛财将近八十万



  • 信息安全 源自瑞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