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资讯频道 >> 安全动态 >> 安全动态
资讯 病毒
 
浙江温州规定 三次提供色情站点链接应该属于犯罪

www.rising.com.cn  2004-8-18 9:45:00  信息源:北京晨报
广告  

  以点击率、会员作为传播网络色情的重要犯罪证据,只要一建立色情网站、网页就是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罪。浙江温州市近日在全省率先制定《关于当前办理利用互联网犯罪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严厉打击淫秽色情网站犯罪。

  该《意见》规定,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但在互联网上3次以上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提供3个以上淫秽站点链接服务的,或在互联网上提供淫秽影像制品、软件等50份以上和电子书刊、音像制品等100份以上以及图片、照片等500份以上供人浏览或下载的,在互联网上传播的淫秽物品实际点击总数超过3万次的,或在互联网上采取会员制方法传播淫秽制品、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等,均以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构成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下载瑞星杀毒软件 个人防火墙 在线杀毒】 【反病毒论坛】【打印】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 天津最大黄色网站案告破 嫌犯一人设7个色情网站
  • 全国首例网络色情案宣判 女被告一审被判四年徒刑
  • 网络色情第一案即将开庭 “点击率”成为量刑依据
  • 沪网络色情“一号”专案调查 都是IDC竞争惹的祸?
  • “武汉交友俱乐部”色情网站 近日被武汉警方捣毁




  • 信息安全 源自瑞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