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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软件"引起行业关注 十六家企业共拟自律公约
www.rising.com.cn  2005-6-23 10:03:00  信息源: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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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讯]6月21日,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召开了关于防治“流氓软件”的研讨会。与会者经过讨论一致认为,“流氓软件”已成社会公害,严重威胁着广大网民的安全。会后,新浪、搜狐、瑞星、网易、tom、江民、金山、千龙、263等16家网络和软件企业,开始共同草拟《软件产品行为安全自律公约》。

    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秘书长王铁安指出,最近有关网民遭受“流氓软件”侵害的事件急剧增多,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希望企业代表踊跃发言,建言献策。在会上,来自新浪网、千龙网的代表指出,近日来,各自网站的讨论区里关于流氓软件的投诉呈急剧上升之势,有些“流氓软件”甚至会劫持用户的浏览器,使一些网民被引导到了不良网站上,严重影响了互联网的正常秩序。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主任张健也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多个角度分析了“流氓软件”的相关情况。他介绍,“流氓软件”已经成为危及全球软件用户的一大公害。从去年底开始,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已经把“流氓软件”的检测,纳入到对杀毒软件的检测标准之中。他强调,我国刑法第285条、286条对侵入用户计算机、破坏计算机功能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流氓软件”的编写和发布将可能触犯国家法律,国家有关部门长期以来对其十分重视,并一直在密切关注。

    瑞星公司副总裁毛一丁发言认为,从软件初始设计开始,就要重视用户的电脑安全和正常权益,这应该是软件作者和相关企业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他呼吁软件和网络企业规范软件的开发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计算机用户的权益,以用户利益为基准,向用户提供优质、安全的软件产品。

    记者了解到,瑞星等企业在草拟的《软件产品行为安全自律公约》中,强调软件企业应遵守软件编写规范,开发安全的软件产品,互联网企业应阻止不符合规范的软件产品的发布和传播。

    王铁安秘书长最后指出,对“流氓软件”的处理和监管将是网络行业协会近期工作的重点,他要求各大网站除了不发布、不传播“流氓软件”之外,还要在宣传方面配合网络行业协会的工作,在网站重要位置刊登“流氓软件”的举报方式,方便网民的投诉,网络行业协会将以最快速度处理网民投诉,还用户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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